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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中山3月6日電 (冒韙 陳彥儒)廣東中山市查獲的當地最大一宗“冰毒”案於6日宣判,該市中級法院對這起涉毒28公斤的案件當庭作出判決,其中主犯高某能一審被判死刑。
  據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高某能從2013年6月始,多次從中山市前往汕尾陸豐市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販賣牟利。同年7月12日凌晨,被告人趙某忠駕車搭載被告人高某能前往陸豐市,他們以人民幣75萬元的價格向他人購買甲基苯丙胺25公斤。
  當天上午11時許,兩名被告人駕車回到中山市出租屋時,被警方抓獲,當場繳獲甲基苯丙胺25包,重25028.96克。隨後,警方在被告人高某能的出租屋衣櫃繳獲甲基苯丙胺11包,重3575.14克。
  對於被告人趙某忠的辯護人提出,趙某忠系受脅迫參與本案的辯護意見,經查,被告人趙某忠是為了得到被告人高某能的高額報酬而參與本案,不存在受脅迫的問題。
  法院認為,被告人高某能販賣、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為已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告人趙某忠運輸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判處被告人高某能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趙某忠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完)  (原標題:廣東中山最大宗冰毒案宣判 主犯一審判被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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