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中午,一名女嬰被家人遺棄在廣州市社會福利院嬰兒安全島門口,後被髮現已不幸夭折。該事件引起了軒然大波,昨日南都記者輾轉找到女嬰父母。對此前有媒體報道好房網稱女嬰被遺棄前已死亡的說法,女嬰父親辯稱,“我把孩子放在嬰兒島門口時,她還是活的。”(2月25日《南方都市報》)
  作為一個收容棄嬰的機構,棄嬰島自從建立伊始就飽受爭議,爭議的焦點就在於棄嬰島的建立,對棄嬰行為客觀上起到了一種鼓勵,支票借款這則新聞似乎更是印證了這個擔心,即如果不是父母的遺棄,這個女嬰未必就會死亡。在此,我們不去爭論女嬰的死亡是在遺棄前還是在遺棄後,而是應該回到棄嬰這一行為的肇事起點。
  “肺炎”、“先天嚴重畸形”、“打工”、“住院已花費一萬多”、“難以治愈”…seo…當這些詞彙綜合交織在一起,最終產生遺棄女嬰結果的時候,我們似乎不應該過於譴責棄嬰父母,這也不能說明棄嬰島的建立是對棄嬰行為的變相鼓勵。
  中國有句古話叫“虎毒不食子”,試想若非真的是走投無咖啡機路,迫不得已,有哪個父母會拋棄自己的心頭肉?更不可因此而去否認棄嬰島建立的善意,並且去懷疑棄嬰島所起到的客觀作用。
  據有關資料顯示,中國每年大約會有100萬個具有先天疾病的嬰兒誕生,而且這個數據還是產檢所不能夠規避的,就像該棄嬰事件中的父親所說的那樣,之前已經做了婚前檢查,都沒有出現問題。由此可見,有些悲劇真的是人力所不能及的,而可以做的,就是要建立相關的醫療和社會救濟機制,建立像類似於褐藻糖膠棄嬰島這樣的福利機構,盡人力為更多的嬰兒提供一個避風的港灣。
  進一步來講,棄嬰這一行為本身違法,這一點毋庸置疑,我們必須予以嚴厲譴責,棄嬰本身有生存權。那麼,在家庭條件困難,疾病無法醫治的前提下,建立棄嬰島也不失為一種保護棄嬰合法權力的措施,甚至從某種意義來講,不管是對棄嬰還是他們的父母都是最大限度的完美結局。
  在理清法律界限的同時,我們還需看到,這一行為背後,凸顯的仍舊是社會救濟的乏力,讓一個家庭因無力救治自己的孩子,最終選擇遺棄的方式來為先天疾病兒爭取生存的可能性,這應當是社會之痛。
  所以,面對迫不得已而選擇遺棄孩子的父母,我們在看到需要增強其法律意識之外,更需要看到的是社會救濟的短板與乏力。這就要求政府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對於那些貧困家庭給予更多的關愛,同時還需要健全醫療救助體系,不使一些貧困的家庭因病返貧,或者是因病無錢醫治,最終選擇遺棄孩子而造成悲劇。
  在此語境下,棄嬰島的建立正是題中之義,因為它給了更多棄嬰生的希望。但如果想讓一個家庭更加幸福美滿,不會因孩子的先天疾病而破碎,還需補上社會救濟這塊短板。
  文/張松超  (原標題:棄嬰島再現悲劇凸顯社會救濟的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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