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褐藻醣膠聞回放:長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對長春市政府提請的《長春市地名管理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目前,該修訂草案面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
    120條。這是昨日,長春市人大常化療副作用委會召開的《長春市地名管理條例(修訂草案)》解讀會上,向社會征求到意見的反饋數。
    “希望大預防癌症飲食家能為條例進一步修訂,繼續建言獻策。”昨日,長春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隋光偉道出瞭解讀會的目的。
    如果您對長春地名管理還有想法和意見想提,有三種方式:打電話,0431-87605817;寫信,寄至長春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法規處(長春市景陽大路893號,汽車借款130062);發電子信件,發至ccrdfgw@sina.com。
    《長春負債整合市地名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具體內容可登錄長春市人大網站(www.ccrd.gov.cn)查詢。
  A關鍵詞
  問題
    六個問題需要註意
    昨日,記者對這些意見和建議進行了梳理,具體總結出六個問題。
    問題一:同路多名長春市民李殿玉對長春範圍內一路多名現象進行初步統計,包括一路兩名的6條,一路三名的4條,一路四名的1條,一路五名的1條。
    長春市民政部門統計,長春涉及同路多名的街路共有43條,使用街路名98個。
    問題二:異路音同長春市綠園區某串城業主提出,長春有些地名發音完全相同。諸如,裕民路與育民路、阜豐路與富豐路,發音相同,易混淆。此外,還有些發音相近的。
    問題三:同“姓”路這位串城業主還提出,長春有些同區域的路名還存在首字相同的問題。如高新區的創信街、創立街、創舉街、超越街、超強街等。
    問題四:命名不守“規矩”多數市民提出,長春市街路基本上是“南北為街、東西為路”,但也有個別不符合此規律的街路。如長春大街(東西向)、臺北大街(東西向)、凱旋路(南北向)等。另有道路的走向既有南北又有東西,卻只命名為一條“街”或“路”,如普陽街等。
    問題五:路牌書寫不規範會上,有長春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出,現有長春的街路標誌存在一些不規範之處,主要是街路牌的書寫不規範、漢語拼音與英文混用、部分街路牌缺少方向指示以及用英文縮寫路牌等問題。另外,還有部分街路牌用英文“street”、“road”或其簡寫標註。
    問題六:廣場英譯不准長春市民高楊提出,長春市很多交通樞紐叫“廣場”,如“賽得廣場”、“南廣場”,都呈圓形。英語中這樣的“圓形場地”譯作circle,而長春市現在的廣場地名標識英譯卻是square。按照英語語法,只有站前廣場那樣的方形場地才能譯作square。
  B關鍵詞
  建議
    “南北街、東西路”命名慣例建議延續
    在對修訂草案進行審議中,長春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們也提出了不少的意見。
    諸如,在“南北街、東西路”的命名管理上,很多委員建議將這一命名慣例延續,在條例中對此加以規定。同時,針對歷史形成的斜向道路,按其大於小於45度角,分別命名為“街”或“路”。今後,新街路命名均遵循此慣例,不符合的命名儘快更改。
    針對用外文標註地名的問題,委員們表示,街路牌除本身的標記和指示作用外,還包含國家和民族尊嚴,應當使用我們本國文字,嚴禁使用外國文字。命名方式實行文字+數字“雙軌制”
    在征求意見過程中,長春市民陳瑜璞提出,現有道路名稱均以文字化命名,這種文字化命名只具有標誌意義,缺少指示作用。根據城市發展現狀,應當以數字化命名長春市的街路,並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如以南北中軸線人民大街為縱向中央大街,往西的縱向街路編號為奇數,比如西一大街,西三大街,而且分南中北段。向東大街為偶數,比如東二大街、東四大街,也分南中北段。
    以解放大路為橫向中心大路。向南為奇數,比如南一大路、南三大路,再分為三段。向北為偶數,比如北二大路、北四大路,分三段。
    他解釋,這種數字化命名的方式,使我們身處城市任何位置,均能對目的地的方向作出及時準確的判斷。具體的命名方式可借鑒社區網格化管理以及公安警務區數字化管理的模式。
    鑒於文字化命名向數字化命名的轉換需要一個過程,有的市民建議可先實行“雙軌制”,即原來文字的命名方式不變,把數字化命名的編碼在街路牌上予以標註。
  C關鍵詞
  規定
    街路命名需遵守規定 不能隨意而為
    昨日,記者對《長春市地名管理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了梳理。看下麵幾條,你就會對地名命名有個大概的瞭解。
    第六條 地名的命名、更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維護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民族尊嚴;
    (二)符合城鄉規劃、地名規劃要求;
    (三)體現當地歷史、文化、民俗和地理特征;
    (四)尊重群眾意願,有利於人民團結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五)用字準確、規範,不用生僻字和字形、字音容易混淆或者容易產生歧義的字;
    (六)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鄉(鎮)、街道辦事處名稱,同一城鎮內的社區、街、路、衚衕、廣場名稱,同一鄉(鎮)內的村(屯)名稱,不得重名、不得同名異寫或者異名同音;
    (七)南北走向道路通名為街,東西走向的道路通名為路,對斜向的道路適當命名為街名或者路名;城市環路按數字排序,以東南西北自然方位命名;立交橋、高架橋原則上以所處街路名命名。
    (八)同一條街路應當使用統一的名稱,不得同路多名,現有同路多名的名稱應當逐步變更為統一的名稱。
    (九)以現行地名命名的行政區劃名稱及專業部門使用的具有地名意義的名稱,應當與當地標準地名相一致。
    (十)政府出資新建的街路、廣場、橋梁、隧道,不得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命名。
    第七條 具有歷史文化價值和紀念意義的在用地名不得更名,非在用地名可以按照地域就近原則,在地名命名時優先採用。
    第十四條 門牌號是地名的組成部分,經民政部門編排的門牌號為標準門牌號。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編排門牌號和製作門牌。
    本報記者 王小野
  《長春地名如何管理向你征求意見》續  (原標題:斜向道路命名建議參照45°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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