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大胡剛:【流動商販疏導區應納入城市規劃】維持低收入人群生存的流動商販疏導區是城市基本要素,應與道路、商業、居住一樣,成為城市規劃的法定內容,建議在編製城市規劃時,同步編製流動商販疏導區規劃。除了專業規劃人員外,還要讓小商小商務中心販代表,設置疏導區附近市民和商戶代表,交警、街道、城管、衛生等職能部門代表參加。先編製全市疏導區體系規劃,規定疏導區總面積、定位、數量、分佈等,然後逐個進行疏導區詳細規劃,疏導區建設和日後管理財政應該全部承擔。廣州可以先行先試嗎?  (原標題:意見分子(ID決定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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